市政委委员们建议,应进一步加强党委领导、政府主导、居民自治、多方参与、协商共建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部局,建立居民委员会、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委会、社区工作人员、业主及物业服务人员共同参与的治理架构。同时,应鼓励业主参与基层公共事务的决策与监督,提升依法维权意识,将公共事务管理与业主利益紧密结合,提升业主的参与度和自愿性。通过这种方式,把对“个人生活”及整个社区的有效管理,向城市综合服务、小区精细化管理方向延展,探索创新城市管理和治理模式,严厉杜绝违法违规行为,打造共建、共治、共享的新时代小区物业管理治理新格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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