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 | 天下borderles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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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过去讲学习法律的方法,提出了读书的三种方法:精读、泛读和研读。精读是为了掌握这个学科的概念体系,泛读则是在掌握基础后,通过广泛阅读来加深和拓宽知识基础。研读则是结合研究问题来阅读。」
—— 梁慧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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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阅读范围要广。不能仅仅局限于法学的个别范围,对其他科目的知识也要有所了解。选择有价值的书来阅读,读完后要有所得;书读多了,阅读速度自然也会有所提升。」
—— 张明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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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通常,我们对一本书爱不释手并大加推荐,不仅是因为它提供了新知识,更重要的是,它给以我们思想上的启发,能够改进我们的知识结构、思考方式乃至世界观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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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书看少了,就会看一部信一部,莫衷一是;书看多了,才会有自己的独到见解、深刻认知,乃至独树一帜、自成体系。」
—— 卓泽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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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读书,对一个学者就是最重要的生活。读书,是摆脱庸俗、肤浅和过分世俗的唯一出路。读书,才能实现自我的救赎。对于法律学人来说,读书还有独特的价值,它帮助我们寻找认识世界的桥梁、方法。让我们站在巨人的肩膀上,不用再走过去更多的弯路。」
—— 陈瑞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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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通过阅读把别人的知识变成自己的,并不意味着写文章时就一定会引用那个文献,而是文献中的核心观点能够成为你所储备的知识,在你需要时能够想得起来,成为你反驳的对象或者支撑你观点的素材,在你进行论文写作时,确保你的核心观点没有教义学知识上的明显缺陷。」
—— 周光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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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在政法专科学校学习期间,我记忆最深刻的事情还是读书。那时候大家晚自习是在教室读书,而我经常是整栋大楼最晚出来的一个。我熄了灯,整栋楼也就熄了。为了有机会多读书,去做了校图书馆的学生助理,这样可以自己进书库去翻书,也利用点小职权一次多借几本。最难忘的是,学校发下来胡建淼老师主编的《行政诉讼法教程》,还没上课,我就被这门学科吸引了。用两个通宵看完了这本还散发着墨香的新书。那种兴奋——对一个新生的兴奋,至今难忘!这种读书经历对我后来走上行政法研究的道路有很大的影响。」
—— 何海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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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良好的读书习惯不仅意味着将读书成为一种习惯,成为一种须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,还意味着通过阅读、思考,使自己成为一个既能博大,又能精深的人。」
—— 程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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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大学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读书,在读书中开阔眼界,丰富阅历,到“更大的”世界中寻觅想要的。衡量一个人的成就,未必仅仅通过他眼下的“实务”做的多好,还要去看看他是否有自己的远见,去做了一些似乎“超越”了当下的事情。读书,并没有绝对的“方法”,迈出一步,去开始读,就是很好的。不要把书当作工具,而是把书当作一个多彩的世界,在其中认识自己,也认识生活。」
—— 张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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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不同人的著述会在不同时段会对自己产生大的影响,但好的读书人都会将其转化为自己知识结构的一部分。我们看一个人的研究有没有新突破,也是可以从他读书的变化看出端倪。一个勇于学术挑战的人,就要不断的吸收新知识。」
—— 侯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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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读书的目的不是让读者重复作者已经发现的东西,而是要让读者站在作者的肩头,去发现更多的作者没有发现的东西。」
—— 江必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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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爱书成癖之人,寻得一珍品孤本,欣喜之情远胜其他。老一辈的淘书人说:人在寻书,书亦在寻人。书与人也有姻缘可言,看似不经意,或早已命中注定。」
—— 李广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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